德国将欧洲电池指令2006/66/ EG转化为国家法律,即电池法(BattG) ,于2009年12月1日生效,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电池
、蓄电池。该法规定卖家必须对已售出的电池负责,回收处理废旧电池
首次将电池、蓄电池、带有内置或封闭式电池的设备投入德国市场上的任何人。这意味着,在德国销售电池或产品含有电
池的卖家都必须注册电池法
1.电池、蓄电池品类(例: 5号电池)
2.内置电池的产品(例:手表)
3.包含电池的产品(例:配电池的电动玩具)
服务内容:包含电池法证书
有效期: 1个自然年(1月1日-1月31日)
时效: 1-2个月
所需资料:申请表,营业执照,店铺公司名字地址截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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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发新电池法证书